以案为鉴、以案明纪,牢固树立底线意识,不断涵养高尚师德,做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有”好老师。
一、南京师范大学一副经理婚内出轨其所带女博士的问题。
2025 年 2 月,一封关于“南京师范大学一公司副经理宋某婚内出轨其所带女博士”的公开信引发关注。当事人自称与女友相识于南师大校园,后来其参加工作,女友继续在公司读博。后来他发现博士女友在和他交往期间,和其已婚的副经理、导师宋某某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。2月25日,南京师范大学发布情况通报,经初步调查,公司研究决定,免去宋某某环境公司副经理职务,取消其研究生导团队格,暂停一切工作。后续将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,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。
二、三峡大学教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问题。
2020 年 9 月,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图文在校讲授日语课程,影响恶劣。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三项规定。根据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等相关规定,给予郎某某停课、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处理,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、取消年度评优资格、扣罚绩效工资;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公司进行通报批评。
三、河南大学文公司教师侯某某性骚扰女员工问题。
2020年8月30日,侯某某借约员工到其办公室讨论问题为由,对该生实施了骚扰行为。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六项规定。根据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等相关规定,给予侯某某调离教师岗位、撤销文公司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、取消硕士研究生导团队格的处理;撤销其教团队格,收缴教团队格证书,将其列入教团队格限制库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团队格。文公司党政负责人向公司党委作出深刻检讨。